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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3-07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是民生工程,为贯彻国家对中职学校自主精神,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特制定亳州中药科技学校校内资助资金提取使用管理办法。

一、 校内资助资金提取办法

校内资助经费按学校事业(按学费+住宿费)收入5%提取,由财务处计提资金,分账核算,学生资助办公室建立台账。

二、 校内资助资金发放

1.校奖学金

    校奖学金的发放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办公室整理发放数据,经学生处资格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由校长签字,财务发放。发放时,获得校奖学金学生要核对发放数据,确保准确无误。财务必须通过建设银行打入各班领款人中职资助卡中,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再通过各班领款人领取校奖学金。发放后学生资助办公室要进行发放备案,建立台账。

2.校助学金

    校助学金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孤残助学金。校助学金发放由学生资助办公室负责。学生资助办公室整理发放数据,经学生处资格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由校长签字,财务发放。发放时,获得校助学金学生要核对发放数据,确保准确无误。财务处必须通过建设银行打入获得校助学金学生的中职资助卡中。发放后学生资助办公室要进行发放备案,建立台账。

3.勤工俭学

    各科室申请经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勤工俭学项目由相关科室造勤工俭学发放表,报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由校长签字,财务处发放。获得勤工俭学资金的学生要核对发放数据,确保准确无误。财务处必须通过建设银行打入获得勤工俭学资金学生的中职资助卡中。发放后学生资助办公室要进行发放备案,建立台账。

4.特殊困难补助

由学生处提供相关材料,经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并公示后,报校内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由校长签字,财务处发放通过中职资助卡发放,获得生活困难补助的学生签字领取。发放后学生资助办公室要进行发放备案,建立台账。

三、 存档

财务处发放校内奖学金、孤残助学金、勤工俭学、生活困难补助后,要将发放资金复印件送交学生资助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