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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教学部

    根据《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助函﹝2017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数据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教学部校学生资助办公室领取2016年秋季学期“学籍重复”中职受助学生核查表

    二、请各科部并根据核查名单,找到各班主任认真核实在校情况,并让学生和班主任签名确认。

    三、核查表填写注意事项:

    1、“是否在校”栏

    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认真填写,填写内容包括:在校、见习、实习或不在校、退学等;

    2“学生签字”

    在校、见习和实习学生在本栏签名,不在校、退学学生不填;

    3、“班主任签名”栏

    请涉及到本班学生的班主任在本栏签名。

    四、请各教学部于33日前将签名确认后的核对表交送至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