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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支部组织学习《问责条例》和《关若干标准》

【文章来源:】 【发布人:吴小菲】 【发布时间:2017-01-06】 【点击量:

16日上午,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图书行政楼七楼西会议室召开了支部大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梁保华主任主持。

  会上,梁书记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梁书记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的基本精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基本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把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的规定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中,结合部门职能抓好贯彻落实。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必须正确把握工作方向,牢牢把握“五个坚持”要求,才能真正做到高水平参谋服务、高效率统筹协调、高质量督促检查、高标准运行保障。

  梁书记表示,第三支部全体党员干部要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深刻领会条例和标准出台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标准作为约束自我行为的准则,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做一名合格党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