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部是教学的基层单位,既是教学活动的管理者、组织者,又是教学活动的实施者。科部教学管理工作的状态、效率和质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学工作的落实和教学质量的提高。为加强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更新办学理念,促进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各科部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工作氛围,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切实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组织机构
考核工作由教务处牵头并组织实施。考核评估在学校领导下,成立考核评估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考评工作办公室设于教务处。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以重点考核为主;
4、综合比较考核与单项比较考核相结合,以综合比较考核为主;
5、平时累积考核与学期期未、年终结果考核相结合,以平时累积考核为主。
二、 考核评估项目及标准
为使该办法具有客观性、简易性和可操作性,保证科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评估工作制度化,其考核评估项目分为二个项目。各个项目均设有考核评估标准及分值。其考核评估项目和分值见下表:
附:评估项目及标准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A1 | 日常管理 | 教学文件及资料(2) | 各科部各种教学管理文件及资料、计划总结齐全规范,每少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教材管理 | 1、教材征订计划及时、规范; | |||||
教学检查 | 每天有检查,记录完整。每周按时上交一周教学情况汇报。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教学常规 | 1.学校督导检查评价好,得2分. | |||||
教学事故 | 1、上课无迟到、旷课、提前下课现象; | |||||
课表及调、排课(2) | 严格执行学校教学管理制度,按程序履行调课、排课工作职责,排课调课原始记录完整。 | |||||
执行教学 |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任务完成好记1分。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A2 | 专业建设 | 专业建设 | 1.每学年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学生实际对各专业教学培养方案进行修订,得2分。 | |||
师资队伍 | 师资队伍 | 1.积极对科部教师进行培养,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且执行良好,得1.5 分。 | ||||
教法教改 | 教法教改 | 1.全面实行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课程改革和行动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改革,方案可行,改革力度大,效果好,得2分。 | ||||
A2 | 养成教育与班级管理 | 养成教育与班主任工作(5分) | 1、认真组织养成教育和每次的班会课,贯彻落实班级日常行为规范评比工作,重视过程管理,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查看方案、过程性材料) | |||
学额巩固率 | 以学期为单位,学额巩固率达100%得4分,90%-94%得3分,95%-99%得2分,80%-89%得1分,80%以下不得分。 | |||||
双证率(2) | 毕业班双证率达98%以上得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A2 | 实训教学 | 实训室使用 | 1.实训有实训计划、总结,且及时上交。得3分 | |||
技能竞赛 | 技能竞赛 | 1、及时上报技能竞赛方案,组织严密,评价公平、公正,得2分。 | ||||
A2 | 考试管理 | 理论考试 | 1、考试安排周密,考场纪律好。1分 | |||
技能考核 | 1.测试方案科学,且及时上交,得1分。 | |||||
A4 | 教学活动 | 教学活动 | 1、各科部每学期组织师德修养或基本功竞赛不少于一次。5分。 |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满分100分)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A4 | 教学活动 | 教学活动 | 1、各科部每学期组织师德修养或基本功竞赛不少于一次。5分。 | |||
A5 | 民生工程 | 资助工作 | 1、各项资助信息、资料报送及时、规范;3分 | |||
A6 | 学籍管理 | 学籍工作 | 1、新生学籍资料,新生电子照片,学生异动、转入、转出、信息更改过程中以及毕业生资料要及时交送。如因不负责任而造成工作被动扣2分。 | |||
A7 | 其他 | 1.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得5分。 | ||||
说明: 科部考核以一学期为期。 |
三、考核评估时间
考核按学期进行,每学期考核评估一次。具体考核时间定于每学期结束前。
四、考核评估办法
1、适用范围
本考核细则适用于对五个科部的学期实绩考核。
2、几点说明 :
(1)考核工作一般在学期末进行,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2)指标项目可结合各处室日常巡查记录、学生座谈会反馈、现场巡查、台帐检查、科部原始记录材料等方式确定。
教务处
201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