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实训管理中心组织全体教师在精诚楼七楼西会议室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会议由实训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吕小涛主持,实训管理中心主任孙玉,副主任范九良参加会议。
会上,孙玉指出,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决定》,2021年4月30日起实施。该法共分为十章、八十六条,为发展教育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要求中心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加强教育引领,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领导,为全校师生实训工作做好保障。
范九良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改的背景和过程,着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一是丰富教育指导思想,鲜明体现教育的政治属性和意识形态要求;二是强调教育作用,着力凸显教育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地位;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方针,充实教育“培养什么人”的内容;四是丰富教育内容,强化教育对继承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作用;五是完善冒名顶替入学行为的法律责任,维护教育公平。
会议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修订)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体现,对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以法律形式固定,真正有法可依。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领会教育法内容,依法管理、服务师生,做好相关工作。
会后,实训管理中心全体教师纷纷表示,通过对新修订教育法的学习,更新了对法律的认识,深刻认识到在教育教学工作之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和思想,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岗位中,争做“四有”好老师和最美职教人。(撰稿:范九良 摄像:闻天歌 审核:孙玉 张晓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