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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人:乔葳】 【发布时间:2016-02-19】 【点击量:



安徽省 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的要求为确保 2016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编制等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考试院负责文化素质考试命题、 考务管理、评阅试卷和录取管理工作。

 

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级招办网上报名 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本辖区文化素质考 试工作和录取确认工作。

 

承担招生任务的高等职业院校都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组织 机构负责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评分和录取等工作。


  二、报名


   1、报名资格

 

考生必须是已参加安徽省 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对口升学 考试报名者。

  2.报名时间及办法我省 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网上报名时为2016 3 1 1000 4 1600考生在各市指定的报名点报名。考生在报名的同时须填报院校志愿可选报多所院校。 具体流程见附件1

    三、考试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含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 300其中语文、数学每科 120英语 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法进行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合格者中职学校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普通高中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 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2.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备注






文化素质考试

3 20 日上午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

3 26 日至 4 17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


职业适应性测试

招生章程








  3.考试地点文化素质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地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点设在各招生院校。

  4.考试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场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试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必须设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按《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手册》皖招考〔201511有关规定和附 件 4执行。

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测试标准和 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测试

   5.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文化素质试卷由省考试院指定厂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印制。317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到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运 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6.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主考、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考试中发生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教育部令第 33的要求规范执行。各考点须认真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纪录表》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 23

 

 四、评卷

文化素质考试的评卷工作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评卷评分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

      五、划线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省考试院划定化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 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由各校自行确定。

      六、录取 

  1.预录取

 

各招生院校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于 4 19 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必须在院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考生成绩和预录取名单按照省考试院统一的数据标准于 425日前上传省考试院备案。

    2.考生确认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 42829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 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 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510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各项规定和 要求确保 2016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平稳顺利。

 

 2.各招生院校须在 2016 2 15 日前将学校招生章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核。经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将在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公布招生章程的网站。

招生章程应包括学校基本办学情况、人才培养收费的项目和依据、招生计划、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实施办法及录取原则、学历证书发放情况等主要内容。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释流程图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

      3.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释违规情况告知书

      4.分类考试监考员规范化操作程序及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