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争做“四有”好老师的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0月14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演讲内容:争做“四有”好老师
三、参赛对象:全体老师
四、时间与要求
1、每科部最少报3名教师。
2、以处室、科部为单位于12日上午12时前上报教研室万琼处。
3、各参赛选手12日15时到教研室抽签决定参赛顺序。
4、比赛时间:14日14:30;地点:校东会议室。
5、演讲稿在比赛之前要上交到教研室(演讲稿附姓名、科部和联系方式)。
6、演讲时间3—5分钟,时间不够或超过时间,评委按照评分规则予以扣分。
7、演讲时须脱稿,不得照稿宣读。
8、演讲要求:主题突出、语句通顺、结构合理、符合逻辑和修辞,内容要积极向上,同时注重演讲技巧的应用,演讲的效果要具有感召力,要起到教育、鼓舞和激励人的作用。
五、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10分制,评委7名,计分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取总分平均数。
(一)仪表形象(1分)
1.衣着大方、自然、得体; 2.举止从容,表情自然,精神饱满。
(二)演讲内容(3分)
1.主题鲜明,格调向上; 2.语言自然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3.层次分明,逻辑性强,结构自然合理。
(三)演讲技巧(6分)
1.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 2.语言生动,语音、语调、节奏有变化,能结合演讲内容,讲求轻重缓急,抑扬顿挫; 3.演讲有激情,感染力强; 4.能恰当运用态势语; 5.能脱稿演讲; 6.能准确把握演讲时间。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四名、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教务处
教研室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