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药科技学校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及专业科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8号)予以转发,并结合实际,就我校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处室及专业科部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8号),按照通知要求及《安徽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4号)、《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教师〔2009〕15号)相关规定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申报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由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评课教学考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由我校对其进行考评课教学考评,考评必须是在2013年1月1日以后进行的。
三、申报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要在我校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申报高级讲师和高级实习指导教师的人员请务必于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到我校教研室,以完成申报人员的材料的审核、审查、公示推荐工作。
联系人: 支 静
联系电话:8139951
亳州中药科技学校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日
附件:《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专学校教师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3〕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