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办〔2012〕5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有关文件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批准,开设危险品单位负责人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四种特殊工种培训班。
培训班于近日开班上课。
【文章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3-05-22】 【点击量: 】
我校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办〔2012〕56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培训〔2012〕57号)有关文件精神,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批准,开设危险品单位负责人员、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和四种特殊工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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