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关于印发校内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对张之强、叶青等377名学生进行校内助学金资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
对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及时与学校资助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139909
发布时间:2021-11-0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安徽亳州技师学院关于印发校内资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拟对张之强、叶青等377名学生进行校内助学金资助,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3日—11月9日
对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及时与学校资助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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