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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认定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02-2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一、受助人数:以上学期人数为参照;

二、受助学生:原则上不更换受助学生,除非此学生不在校或重大处分可以替换(贫困县直接受助学生退学,不能替补)

三、上交材料:

1、班级评议材料;

2、上学期受助的学生只需填写《申请表》;

3、这学期替换的学生需补齐相关材料;

申请表、贫困证明(直接享受的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4、无中职银行卡的学生抓紧办理资助卡,并报到学生资助办公室。

四、报送时间:

1、电子版名单:

各科部请与34日前将电子版名单汇总后报送至QQ群:亳州中药资助 322636932

2、纸质材料:

各科部请与3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报到学生资助办公室。

            

校学生资助办公室

2016年2月23日